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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0年开学以来教育收费政策执行情况自查自纠的通知

2022年03月25日 11:37  点击:[]

 

关于开展2020年开学以来收费政策执行情况

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校直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市监〔2022〕8号)安排,请各单位2020年开学以来的收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自查自纠。

一、自查自纠重点内容

(一)是否存在强制或暗示学生购买指定的教辅资料

二)是否存在擅自设立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学校收取代收费项目,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原则,不得在代收费中获取差价,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

三)是否存在以信息化教学为名,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平板电脑或教育APP或收取使用费;

(四)是否存在违规收取补考费、转专业费、专升本费

(五)是否存在超标准收取转供水电费

二、自查自纠结果报送方式及要求

请各单位(教务处负责统计各院系以上重点自查情况)对照自查重点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于3月28日将包括自查情况、自查存在的问题及金额、整改落实情况等内容的自查自纠结果报送至财务处2号楼207室,纸质版加盖公章,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刘老师  候老师

联系电话:3126919

电子邮箱:sfk20220105@163.com

 

商丘师范学院

2022324

 

附件:教育收费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

 

 


教育收费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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