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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关于报送2023年度部门专项业务经费预算的通知

2022年12月07日 17:22  点击:[]

关于报送2023年度部门专项业务经费预算的通知

校直党政群团教辅各单位:

请围绕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及学校重点工作,结合单位职责,合理布局本单位2023年度专项工作计划,坚持“紧日子保基本、调结构保战略”的原则,并结合2022年专项业务费执行情况,进行2023年度部门专项业务经费、部门项目经费的预算编制工作,并于12月31日下午5:00前向财务处提交专项业务详细执行方案及费用支出清单的电子版(jhcwk@sqnu.edu.cn)及纸质资料(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送2号楼207房间)。

注意事项:

1.部门专项业务经费(经常性)是指本部门根据职责范围每年必须开展的专项业务费用,要逐项列出“项目名称、预算金额、预算依据、执行计划”,不得把日常办公和基本业务列入专项业务费。预算额度控制在2022年预算的额度以内,各专项业务经费之间额度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

2.部门项目经费(一次性)是指本部门根据工作任务2023年必须开展的一次性项目业务费用,要详细简述项目申请理由、实施必要性、实施条件、实施主要内容及相关预算明细。已列入学校及财政项目库的不再编制。

3.各部门要根据本部门的职责范围和业务分工,据实论证本部门的专项业务,不遗漏、不虚设、不交叉。

4.为提高专项业务经费的使用效益,各部门要召开班子会议或党政联席会议,对2023年度预申报的专项业务经费项目逐项进行科学论证、详细规划,做到细致、具体、可执行。

 

        

                             财务处

                                          2022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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