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省级部分政府采购品目实行网上商城采购的通知》(豫财购[2016]13号)要求,我校将依据通知施行相关通知精神。学校各单位及教职工个人,凡符合《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省级部分政府采购品目实行网上商城采购的通知》(豫财购[2016]13号)规定的品目目录的报账业务,必须在设备与资产管理处办理相关手续后,才可办理相关财务报销手续。否则,财务处不予受理。
商丘师范学院财务处
2017年4月18日
附件:《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省级部分政府采购品目实行网上商城采购的通知》(豫财购[2016]13号)链接
http://www.hngp.gov.cn/henan/content?infoId=1477471037329303&channelCode=H60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