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报程序:各单位把经过本单位集体决策的专项资金项目初步细化方案进行分类、分别报送教务处、科研处、党政办公室,学校成立专项资金评审委员会由教务处、科研处、党政办公室牵头进行细化的专项资金项目进行评审,财务处对评审结果进行汇总后报校长办公会及党委会研究审定2021-2023年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库建设方案,报省财政部门审批。
二、编报要求:专项资金细化方案要求包含项目的政策依据,项目聚焦于解决哪些现实问题;项目实施对促进学校发展的意义与作用;项目的合理性及可靠性分析、项目的主要内容、工作思路与设想;项目预算测算过程及总体预算、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的人员条件、资金条件、基础条件等;项目启动时间、进度安排及完成时间;项目存在哪些风险及不确定性,有哪些解决措施;项目实施期内资金需求情况、如需调整请申明调整的理由及情况;项目总体预算及分年度建议安排情况;项目预期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分析与同类项目的对比分析;项目预期效益的持久性分析。(注:根据河南省财政厅、教育厅要求,从2019年起所有入库项目就已经必须有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绩效目标指标应指向明确、全面、量化、细化、合理、具有可操作性。项目实施周期结束后,应即时开展绩效自评。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将适时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将绩效评价结果和各单位“专项资金”绩效管理情况作为“专项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动态调整支持力度。)
三、编报方式:项目编报统一使用“商丘师范学院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专项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注: 在学校财务处主页“下载中心”下载),纸质材料(加公章)并附电子版一起报送。
四、编报时间节点:
1、6月14日下午下班前,各单位对本单位项目进行梳理、筛选,经过集体决策分类分别报送学校主管部门;
2、6月18日前,学校成立专项资金评审委员会,由教务处、科研处、党政办牵头对分管项目进行分类评审,评审结果排序汇总后报学校财务处;
3、财务处对2021年-2023年专项资金项目初步细化方案进行汇总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及党委会议决议后并报送省财政部门。
五、编报特别说明:
1、教务处负责汇总评审项目: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教学改革、教师教学发展、实验室建设、教学仪器设备购置等。
2、科研处负责汇总评审项目:科研基地、科研平台、创新团队、学科建设、承办学术会议等。
3、党政办公室负责汇总评审项目:党团建设、宣传、教育、学校创建、校产校具购置、修缮项目、绿化项目、水电暖、教室与学生宿舍、餐厅项目、安防消防、图书馆和体育馆项目、地下管网项目、校园信息化建设等学校综合性、系统性项目等。
附件:主管部门指定专项负责人名单及电子信箱
教务处联系人:徐华伟 电子信箱:13837090199@163.com
科研处联系人:舒方杰 电子信箱:f-js@163.com
党政办联系人:邱友谊 电子信箱:597081785@qq.com
财务处联系人:唐尧峥 电子信箱:19157059@qq.com
财务处
2020.0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