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1年度部门专项业务经费论证报告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本着事业发展迫切需要,项目切实可行且绩效目标明确的原则,请结合本部门2020年专项业务费执行情况编制2021年度部门专项业务经费预算。为提高专项业务经费的使用效益,特提请各单位对2021年度部门专项业务经费项目进行科学论证,详细规划,并于12月31日下午5:00前向财务处提交专项业务详细执行方案及费用支出清单的电子版(19157059@qq.com)及纸质文档(2号楼103房间)。
要求:
1、逐项列出“项目名称、预算依据、申请金额、执行计划”。报送格式见本通知附件。
2、各部门要根据本部门的职责范围和业务分工,据实论证本部门的专项业务,不遗漏、不虚设、不交叉。
3、各部门要召开班子会议逐项研究、论证,做到细致、具体、可执行。
4、部门专项业务经费是指本部门根据职责范围每年必须开展的专项业务费用。不得把日常办公和基本业务列入专项业务费!
财务处
2020年12月14日
附件:【2021年度部门专项业务费申请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