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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关于编报2021-2023年“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规划项目的通知

2021年02月22日 11:10  点击:[]

 

校内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教育厅通知精神(见附件1),按照《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附件2)、《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级财政教育项目库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教〔2020〕80号,附件3)的有关要求,为做好我校2021-2023年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三年支出规划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此次编报为2023年拟安排建设的项目,2020年学校通过财政厅、教育厅向财政部报备的2021年和2022年支出规划项目此次不再申报。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按时限要求填报项目申报书(见附件4)和绩效目标申报表(见附件5)

;绩效目标申报表填写办法按照《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5〕163号,附件6)的要求填写,绩效目标指标应指向明确、全面、量化、细化、合理、具有可操作性。

(二)申报项目要立项依据充分、格式规范、支出内容具体、资金预算可审核、绩效目标合理、实施方案成熟。项目申报额度:一般掌握在300万元左右。

为积极争取并利用好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科学论证,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三、项目申报归口单位

按照《商丘师范学院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院行字〔2015〕135号),请各归口主管单位组织做好下列类别项目申报工作。

(一)教学实验平台建设类项目由教务处负责。

(二)科研平台和专业能力实践基地项目由科研处、教务处负责。

(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类项目

1.校园水、电、气、暖等主要基础设施更新和节能改造由后勤服务中心负责;

2.校园网络基础条件建设由信息化管理中心负责;

3.数字图书信息资源和共享平台建设由图书馆负责;

(四)人才培养和创新团队建设类项目由人事处负责。

四、申报时限

(一)各单位将项目申报材料于2月27日上午9点前报归口单位,归口单位遴选排序后于3月1日上午9点前报送财务处(电子文档发送至:19157059@qq.com)。

(二)3月3日前,学校研究确定上报项目。

(三)3月5日前,财务处将项目申报资料上报财政厅。

联系科室:财务处计划财务科

联 系 人:唐尧峥 18736826618 3126899

刘丕坦 13781546216 3126899

附件1:河南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2021-2023年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三年支出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附件2: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6〕72号)

附件3: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级财政教育项目库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教〔2020〕80号)

附件4:项目申报书模板

附件5: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附件6:《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预财〔2015〕163号)

 

 

财 务 处

                                                                     2021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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