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 南 省 教 育 厅
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切实加强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
省属各高等学校、厅直属各单位(学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刻把握改进工作作风的新部署、新举措和新要求,切实加强财务管理工作,持续规范财务内部治理体系,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结合工作实际,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履职尽责意识
要充分认识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出国、接待、会议、差旅、培训等经费管理制度对改进党风政风和规范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学习领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河南省实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办法》等文件的精神实质,把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单位“一把手”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围绕规范财务行为、强化制度执行、严格责任追究,进一步健全财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机制, 明确党政领导班子、财经(财务)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则,确保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相关规定落实到位,坚决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经费使用单位和个人要切实增强守法意识和责任意识,主动接受监督,支持财务人员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各单位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及相关业务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协调的运行机制,切实加强监督和管理,确保政策执行落到实处。
二、加强预算管理,树牢“过紧日子”思想
要深刻领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过紧日子”的精神实质,坚持量入为出、精打细算、统筹兼顾、突出重点,要通过细化预算编制,从源头上加强对“三公”经费等一般性经费支出的控制,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重点加强对“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厉行节约经费预算的审核,严格按年度计划和支出标准列支。要加强对预算执行的刚性约束,严禁超预算和标准安排会议、公务接待和因公出国(境)等支出,严禁以学生活动名义列支隐性福利,严禁向附属单位(企业)摊派、转嫁费用。要按照《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省属高校落实财务管理领导责任严肃财经纪律的若干意见》(豫教财〔2018〕174 号)、《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属高校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豫教财〔2018〕165 号)文件要求,加强对重点环节和关键领域的管理,提升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确保单位经济活动依法依规开展。
三、健全内控体系,扎紧扎牢制度“笼子”
要按照《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5〕24 号)要求,系统梳
理制度建设情况及存在问题, 以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为抓手,逐步实现对单位全业务覆盖、全流程监督、全风险防控、全方位制衡。要按照“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要求,科学合理设置机构和岗位权限,按照“谁管理,谁负责” 原则,明确各项业务控制环节、关键风险点和相关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及时修订完善规章制度,逐步形成健全、完善的风险防控体系。要加强对附属单位、关联单位的监管, 通过合理的内部控制手段,保证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
四、狠抓制度执行,严把支出审核关口
单位财务部门要认真履行审核把关职责,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有关规定、程序和要求办理支出事项,对不符合制度规定和开支标准的支出,不得予以报销;要严格按照《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和各项政府会计制度具体准则规定进行核算,正确使用政府会计科目和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不得随意设立项目、提高标准或扩大范围计提各项基金和费用;不得以会议、培训等名义列支接待费用,不得通过差旅费科目核算和列支出国(境)费用。要切实加强对合同、协议和原始票证的审核把关,坚决防止假发票入账, 要加强对单位资产处置收入、出租出借收入、对外投资收益的管理,杜绝隐瞒、坐支、截留、挪用收入和“小金库”现象的发生。
五、强化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教财〔2019〕6 号)、《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豫发〔2019〕10 号)精神,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意见的通知》(豫教财〔2020〕430 号)要求,强化单位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编制符合单位自身发展规律的部门、项目绩效目标,确保绩效目标的可衡量性;要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充分发挥绩效引导作用,推动教育资金高质量运转;要加强预算绩效评价管理, 强化事中绩效监控和事后绩效评价,将评价结果作为改进预算安排、调整支出方向的重要参考依据,提高教育资金使用效益。
六、完善治理机制,增强抵御风险能力
要健全完善内部监督管理体系,建立财务、审计、国资和纪检监察等多部门联动机制,形成监督合力;要切实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建立健全财务风险防控机制,有效防范财务风险,不断改善财务整体状况;要坚持量入为出,正确处理好“减负担”和“促发展”之间的关系,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注重资金支出的实际效果和可持续性;要健全落实大额资金流动集体决策、资金支付授权审批和银行存款对账“双签”制度,切实加强银行账户管理, 确保资金安全;省属高校要把重点放在内涵式发展上来,加强债务管理,严格落实相关政策,开源节流、增收节支,提高偿债能力,着力优化债务结构,持续有效化解债务风险;要严格履行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加大财务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公开财务预决算信息,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接受群众监督。
七、注重队伍建设,提升财务专业化水平
要高度重视财会队伍建设,结合事业发展需要和教育财务工作规律,将财会队伍建设纳入单位整体队伍建设规划统筹考虑; 要把财务岗位确定为重要的专业技术岗位,根据单位规模、编制数量等因素,合理设置财务岗位,配足配齐财会人员,不断优化财会队伍结构;要严格执行财经法律法规关于财务负责人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要定期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中层干部开展财会应知应会培训,及时了解财经法律法规和财会基本知识,增强安全履职意识和能力;要加强财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 切实保障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权利,在职称评聘指标分配上适当向财会人员倾斜。
八、紧盯重点内容,强化监督问责效果
要坚持把紧盯“重点内容”与“重要节点”相结合,在日常监控中将“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和租车费等作为监控重点内容,努力从源头上预防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在重大节日、特殊时期等重要敏感节点,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重点关注内容。各单位财务、审计、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按照从严、从细、从紧的要求,突出重点事项,强化日常监管。建立健全制度执行责任追究机制,加大问责力度,防止出现责任主体不清、责任划分不明、责任追究不到位的问题, 使责任追究更具操作性和实效性。
九、推进作风建设,持续营造新风正气
要持之以恒的推进作风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以案促改的部署要求,系统全面查找在履行职责、落实制度过程中存在的短板、弱项、漏洞等问题。要认真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切实发挥教育系统以案促改典型案例的警示作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充分发挥反面典型警示作用;要将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和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与内部审计、内部巡察、财务治理和各类业务检查等日常工作相结合,深入剖析原因、整改突出问题、扎紧制度笼子、推动标本兼治,真正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在教育系统积极营造规范透明、约束有力、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
2021 年 3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