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秋季开学以来收费政策执行情况
自查工作的通知
校直各单位:
依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行动的通知》(教办财)【2021】181号文件精神,请对本单位2019年秋季开学以来收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自查,自查结果以附件形式报送,自查重点如下:
1.是否存在利用食宿费等项目高收费获取巨额利润;
2.是否存在与商人勾结,通过向学生推销或代购图书报刊、教辅资料、器械、社会保险和其他商品营利或收取回扣;
3.是否存在以信息化教学为名,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平板电脑或教育 APP;
4.是否存在擅自设立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学校收取代收费项目,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原则,不得在代收费中获取差价,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
5.是否存在其它以各种名义无依据收费。
自查结果报送方式:电子版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
电子版373249172@qq.com
纸质版2号楼207房间
报送时间:2021年9月6日下午下班之前
联系人:朱倩倩 电话:13569362137
商丘师范学院
2021年9月3日
附件:治理教育乱收费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