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直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全省教育系统乱收费行为专项排查工作的通知》(教财〔2022〕300号)安排,请各单位对2020年秋季开学以来的收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自查自纠。
一、自查自纠重点内容:
(一)是否存在违规跨学年或学期预收学费
(二)是否存在以信息化教学为名乱收费
乱收费现象:以信息化教学为名,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平板电脑或教育APP或收取使用费;变相强制学生购买平板电脑和捆绑销售的教辅软件等产品。
(三)是否存在违规收取职业技能培训费
违规现象:违反规定向学生收取实习押金、培训费、顶岗实习报酬提成、管理费、实习材料费、就业服务费或者其他形式的实习费用;以校企合作办学名义擅自提高或变相提高学费收费标准,以合作方名义向学生收取校企合作费、培训费、就业委托费等名目费用;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等问题。
(四)是否存在其他违反教育收费政策事项;
二、自查自纠结果报送方式及要求
请各单位(教务处负责统计汇总各院系以上重点自查情况)对照自查重点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于9月23日将包括自查情况、自查存在的问题及金额、整改落实情况等内容的自查自纠结果报送至财务处2号楼207室,纸质版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3126919
电子邮箱:sfk20220105@163.com
商丘师范学院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2年9月14日
附件:教育收费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
教育收费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
附件
填报单位(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