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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通知

2023年03月20日 17:40  点击:[]

关于办理2022年度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通知

各位老师: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号)要求,结合我校去年实际汇算清缴操作情况,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无需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的纳税人

纳税人在2022年度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一) 年度综合所得收入合计不超过12万元的;

(二) 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三) 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的;

二、 需要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的纳税人

依据税法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一) 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二) 年度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汇算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三) 取得两处以上综合所得,合并后税率提高,导致年度已扣税额小于应纳税额等情形。

三、 具体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

(一) 按照商丘市第一税务分局提示要求,为避免汇算清缴系统拥堵,建议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办理时间为3月21日至530日。

(二) 推荐广大教职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者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https://etax.chinatax.gov.cn办理年度汇算。

四、 温馨提示

2021年度有补税且应该办理汇缴申报但没有办理的,不得办理2022年度汇缴退税申报。

(一) 如果您不知道需不需要办理年度汇算,可以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者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根据引导进行相关操作,查看,确认或者补充完善本人2022年度综合所得相关收入、专项附加扣除等,系统可以自动计算出预缴税款与应纳税款二者差额,据此办理退税或者补税。如果您自愿放弃退税,可以不用办理年度汇算。

(特别提醒:为了确保您在2022年度准确享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优惠,请您及时关注自己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填报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均可通过个人所得税手机APP端进行确认、修改或新增)。

(二) 请广大教职工切勿点击“申诉”办理退税,以免给个人和学校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如果对学校2022年度发放的收入有质疑,可以先通过商丘师范学院财务处“财务办公平台”进入“财务查询系统”或者关注“商丘师范学院财务处公众号”查询个人全年收入情况。

(三) 年度内有大病医疗发生的,不要忘记申报专项附加扣除(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直接查询2022年度大病医疗发生费用及明细,将系统自动计算出的符合大病医疗个税抵扣政策的金额,填入个人所得税APP专项附加扣除中)

(四) 为避免对个人信用产生不良影响,请广大教职工务必如实申报,坚决避免以虚假申报方式办理退税

(五) 如果广大教职工在汇算清缴过程中遇到政策问题,请拨打电话咨询:税务局12366,财务处电话3126919(内线6869193126915(内线626915)。



商丘师范学院

20233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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