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直党政群团教辅各单位:
请围绕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结合单位职责,合理布局2024年度专项工作计划,本着事业发展迫切需要,项目切实可行且绩效目标明确可考核的原则,对项目进行科学论证,详细规划。具体要求:
1.各部门2024年度经常性专项业务费申报预算总额度不得超过2023年预算额度,一次性业务费申请需提供上级通知;
2.根据财政部统一要求,高校预算采取零基预算方法,当年专项业务费预算当年支付完毕,余额收回;
3.请根据《商丘师范学院关于进一步勤俭节约坚持过紧日子的通知》(商师财政〔2022〕3 号)精神,正确把握事业发展需求与“过紧日子”之间的关系,实事求是准确申报。
请于12月4日下午5:00前向财务处提交专项业务详细执行方案及费用支出清单,电子版发送邮箱至(jhcwk@sqnu.edu.cn)及纸质资料(单位负责人及业务主管校领导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送2号楼207房间)。
注意事项:
1.部门专项业务经费是指本部门根据职责范围每年必须开展的专项业务费用。不得把日常办公和基本业务列入专项业务费。
2.部门专项业务费预算表(经常性),要逐项列出“项目名称、预算金额、预算依据、执行计划”;项目经费预算表(一次性),要详细简述项目申请理由、实施必要性、实施条件、实施主要内容及相关预算明细。
3.各部门要根据本部门的职责范围和业务分工,据实论证本部门的专项业务,不遗漏、不虚设、不交叉。
4.各部门要召开班子会议逐项研究、论证,做到细致、具体、可执行。
5.充分考虑《13710工作制度方案(试行)》的实施,对已经发生的没列入2023年预算的急、特业务事项的支出单独列报(附通知及业务主管校领导审批)。
财务处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