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横向科研项目在预算申报系统启用的通知
自2025年1月1日开始,有横向项目申报需求的教职工,在“我i商师”——科研项目预算审核服务流程提交上报以后,尚需在“财务网上综合服务平台”——预算申报系统中,同步提交项目经费预算明细情况。若未同步提交,将影响项目资金拨付。该申报需在开具发票之后提交,申报时具体参考横向项目申报“操作说明”,特别注意核对填报的税费与发票是否一致。
如有疑问,请联系:
王老师 66835
附件:横向项目申报操作说明
财务处
2025年2月25日
横向科研预算申报操作说明.pdf